律师观点分析
争议焦点
房地产公司主张自然资源局及关联公司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一审判决后,房地产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办案方式
李园律师作为被上诉人(自然资源局)的指导律师,全程参与案件研判与策略制定,指导承办团队完成以下工作:
全面复盘一审材料:逐一核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与证据链条,识别其在合同履行、行政管理程序及法律适用方面的关键薄弱点。
风险评估与预判:向委托方清晰说明案件走向概率,预判上诉人在二审中难以获得支持的三大核心问题。
主动沟通促成共识: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与上诉人代理律师及二审合议庭进行多轮沟通,阐明继续诉讼将加重各方成本,且上诉人的核心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条件谈判与费用承担:以“同意撤回起诉”为条件,明确要求对方自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最终写入裁定书。
案件结果
在李园律师的专业指导下,上诉人主动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二审法院裁定:
撤销一审民事判决;
准许上诉人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56,008.3元,减半收取78,00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6,008元,减半收取78,004元,合计约15.6万元,全部由上诉人自行负担。
李园律师在本案中的优势体现
能力维度具体表现
法律洞察力精准判断上诉人的诉讼逻辑存在根本性缺陷,提前锁定胜势。
策略设计能力不采取被动应诉,而是主动推动对方撤诉,实现“以撤代判”。
谈判与沟通技巧在高对抗性纠纷中促成各方同意撤诉,并让对方承担全部费用。
成本控制意识帮助委托方避免二审全面开庭及可能的再审程序,极大节省行政与司法资源。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对方在二审中主动撤回起诉”的成功案例。李园律师通过理性、专业、高效的指导,在不经历二审全面审理的情况下,直接终结了全部诉讼程序,同时维持了行政行为的效力。该案例充分体现:优秀的律师不仅能在法庭上取胜,更能通过精准预判与有效沟通,让对手主动放弃诉讼,从而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